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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性論》(1739)中,戴維·休謨這樣寫道:
“產生這種妒忌的不是自己與他人之間的遠遠不成比例,反而是我們的互相接近。一個普通的士兵對他的將領不如對軍曹或班長那樣妒忌,一個卓越的作家不會遭到一般平庸的小文人的多大妒忌,卻會遭到和他地位相近的作家的妒忌。的確,人們也許會以為越是不成比例,比較之下所感到的不快必然越大。但是我們可以在另一方面考慮,遠遠不成比例,就切斷了關係,或者使我們根本不與我們距離很遠的人物比較,或者就減弱了比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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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把更多的人看作同一級別,可以與之相比較的,我們為之妒嫉的人也就越多。
18、19世紀政治和消費生產的巨大進步儘管極大程度上改善了人類的物質生活,但同時也為人類心理造成了難言苦痛,因為同社會體制和生產進步一起伴生的還有一種全新的理想 —— 每個人都深信人生而平等,每個人都深信自己有足夠的實力去實現自己的任何理想。
在人類歷史上長期存在的主導觀念卻同這種新的人人平等的思想完全相左: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才是正常的;隨遇而安、知足常樂才算明智。絕大多數的人深知在現實生活中他們只能接受剝削、而且逆來順受,只有極少數的人渴望財富和實現自己的抱負。
早在公元前350年,亞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學》中就宣稱:“顯然,一些人天生是自由的,而另一些人天生就適合做奴隸。對這些天生適合做奴隸的人而言,奴隸制度不只是可行,也是無可厚非的。”他的這一觀點幾乎得到了所有古希臘、羅馬思想家和執政者的贊同。在古代,奴隸和底層民眾通常被視為缺乏理性,與動物無異,天生就適合過悲慘貧苦的生活,就像黃牛正適合於拖著沈重的犁耙埋頭耕地。對那些精英而言,讓這些奴隸享有權利或者認為他們可以追求幸福的想法都是荒謬的,其荒謬程度不亞於探討錘子或鐮刀的思維狀態和幸福水平。
就是這些被壓迫的底層人民也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是合理的,至少是不可改變的。在羅馬帝國後期,基督教就開始傳播。基督教義宣揚社會階層之間的不平等是正常的、不可改變的,而許多的底層人民接受了這一教義,接受了社會對他們的不公。儘管基督教教義也宣揚平等的觀念,但基督教政治理論家幾乎都回避了這樣一個問題:為了使上帝的信徒能公平地享用世間的財富,我們是否可以對世間的社會等級結構做些改革和調整?是的,在上帝面前我們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但這並不表明我們在塵世就可以追求人與人之間的平等。
對神學家而言,理想的基督社會應該是教皇統治下等級森嚴的社會,這正反映了天國的秩序。在天國,上帝掌控一切,上至天使,下至蟾蜍。同樣,上帝也掌控現世的一切,上帝指派塵世的各級統治者,他也安排了所有臣民的地位和等級。人世的統治者在塵俗的地位有如上帝在天國的至尊,人世的一切人眾,上至王公貴族,下至村野農夫,均應聽命於他們的君王。正因為有如此森嚴的等級制度,所以,我們很難把中世紀的英國貴族們對比他們地位低下的人表現出來的態度稱為“勢利”。只有平等觀念開始深入人心,“勢利”這一帶有貶抑和歧視色彩的用語才可能出現。
在中世紀,一代又一代的人把這種森嚴的等級制度視為天經地義。約翰·福蒂斯丘是英國15世紀的一位法官。他認為:“任何天使,不論其地位的尊卑,相對於比他等級高的天使,都是卑微的;而相對於比他等級低的天使,他是尊榮的。人世間一切也是如此,不管他是人還是蟲,他也注定比某些生物尊貴,又比另外一些生物卑微。”對於當時的主流意識,如果有人膽敢質詢為什麼有些人注定要在農田裡辛勤勞作,而另一些人又命定要在宮廷里飲酒作樂,那麼他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 因為他挑戰的是造物主的旨意。
(索爾茲伯里的)約翰* 因為在《論政府原理》(1159)一書中將社會比作身體的各個部位而聞名遐邇,成為最著名的基督教作家。他用人體的部位來比照社會制度,借此強調社會等級的正當性。他認為,國家的每個組成部分都可以對應人體的相關部位:最高統治者對應人的頭顱;國會對應心臟;法院對應兩肋;法官和各級官員對應眼睛、耳朵和舌頭;財政部對應胃腸;軍隊對應雙手;底層工人和農民則對應雙腳。他試圖說明這樣一個道理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有自己的位置,這個位置是不可更易的。既然命定在某個位置上,他就必須安分守己,不可有非分之想。因此,一個農夫斷不可痴想住進一所莊園並染指國政方略,因為這有如讓一個腳指頭來充任人的眼睛,非常荒謬,也絕無可能。
[*譯注:John of Salisbury (1110-1180):英格蘭拉丁語學者,夏爾特爾主教,著《教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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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到了17世紀中期,歐洲的政治思想才開始對平等的理念進行思索和探討。
1651年,托馬斯·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維坦》中指出,個體的存在先於社會的出現。個體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才加入社會組織中,他們放棄自己的一些自由和權利,來換取社會的保護。這一革命性的論述在幾十年後又在另一學者約翰·洛克筆下得以強調。在其專著《政府論兩篇》(1689)中,洛克指出上帝並沒有把地球作為私有財產給予亞當,而是把地球給予了世間所有的人,期冀所有的人都能從中獲得幸福和財富的機會。他認為,統治者應該是人民的工具,人民是否應該服從他們,完全取決於這些統治者是不是為廣大民眾謀福利。這樣,一個讓人震驚的現代觀念誕生了:政府的正當性在於它們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國民獲得幸福和財富的機會。
大約經過了一個半世紀的紙上談兵,終於在1776年美國革命後,所有對政治的平等和在社會、經濟方面機遇均等的呼籲在實際生活中得以實現。在西方歷史上,美國革命在這方面的意義也許最為深遠(比其後的法國大革命還要重要),即這場革命徹底改變了排定身份的基礎,世襲的貴族統治廢除了,取而代之是充滿活力的以經濟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在貴族統治制度下,社會提供的提高社會地位的機遇很少,人在社會中的地位完全取決於他的家族歷史和名望;而在新的社會秩序下,人的社會地位只與每一代人的自身成就相關,特別是他們在經濟方面的成就。
到了1791年,地理學家莫爾斯把新英格蘭描寫成這樣一個地方:“在這裡,每個人都至少認為自己不比他的鄰居差,而且堅信所有的人都應該享有同等的權利。”在美國,甚至禮節規範也凸顯了民主。僕人們不再稱他們的雇主“主人”或“夫人”,先前對上層的一些尊稱如“閣下”也被廢除。美國各州都廢除了長子繼承權制度,女兒和寡婦也都享有平等的繼承權。1778年7月4日內科醫生和歷史學家拉姆齊發表了《關於美國獨立的積極意義的演講》。在演說中他把美國革命的目標表述為創建一個新的社會,在這個社會里,“所有政府職位對那些德才之士開放,至於他們的出身和當前身份並不重要。這個國家的最高執政者也可能出生在一個最貧寒的家庭,只要他具有履行這一重要職責的必要素質”。托馬斯·傑斐遜在其自傳中也有近似的表述。他說他的一生都在致力於建設一種新的社會秩序,取代舊的倚仗特權而且往往愚不可及的貴族統治制度,“使那些德才兼備的精英們能脫穎而出”。
在《草葉集》(1855)中,沃爾特·惠特曼指出,美國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在那裡人人平等,不需要屈從任何的權威:
“在美國,天才也許並不存在於政府機構、立法機關,不存在於駐外領館、作協、高等學府、教堂或各種高級俱樂部,也不存在於報館和商界……合眾國的天才的最佳表達者是普通人……與地位比他們高的人相處,這些普通民眾不知手足無措為何物。選舉的影響是巨大的 —— 總統向他們脫帽而不是他們向他致敬……”

6
讓人料想不到的是,即便是那些對物質進步和民主革命心懷贊美的人也不得不承認,他們創建的這個新的現代社會已經遇上了一個特別的難題。阿列克西·德·托克維爾是第一個認真思考這一問題的思想家。
19世紀30年代,這位法國律師和歷史學家在年輕的美國旅行時,看到有一種人們未曾料及的“疾病”正在蠶食這個新國家的每個公民的心靈。的確,美國人非常富有,但這種富足並不能阻止他們想要獲得更多,一旦發現別人擁有自己所沒有的資產時,他們便寢食不安。在《論美國的民主》(1835)一書中,托克維爾用了一章的篇幅(“為什麼富足的美國人常常如此焦躁不安?”)精到地分析了“永不知足”同“過高期望”以及“妒嫉”和“平等”之間的關係:
“世襲的特權沒了,與生俱來的財富也沒了,一個人可以選擇任何職業,這時,一個雄心勃勃的人當然會自命不凡,覺得自己可以從事一項更重要的職業。然而,這一切純然是一種幻覺,現實的生活很快會讓他清醒過來。以前,不平等是社會的普遍規律,因而即使再嚴重的不平等也不會引人注意。而現在平等了,人和人之間差異甚少,正因為如此,哪怕是細微的差距也變得明顯起來……為什麼生活在這個民主富足的國度里,人們仍有一種莫能名狀的煩愁?這就是原因。為什麼這裡的人民生活平靜安逸卻又時時會詛咒生活?這也是原因之所在。在法國,我們擔憂的是日漸升高的自殺率。在美國,自殺較少見,但據說精神病人卻比任何國家多。”
當然,托克維爾非常清楚貴族統治制度的局限性,他並非想要回到1776年或1789年前的社會里。他看到了西方現代社會里廣大民眾的生活遠勝於中世紀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廣大民眾,然而,他也指出中世紀底層的民眾卻享有一種精神的寧靜,這是現代的人們永遠無法得到的。對此他頗覺欣慰:
“由皇室和貴族統治的國家儘管有其缺點,但在那樣的社會里也有一些樂趣是現代人很難想見的。由於從沒有構想過另一種社會形式,每個人僅僅瞭解自己的身份,而從來沒有想過還會有可能改變自己的身份,所以他們絕不會產生和自己的上級或主人平起平坐的期望,因而那時的人們不會對自己的權利有任何懷疑對他們的艱苦境遇,既無敵對反感之情緒,也無墮落蒙羞之心態因為他們相信一切都是天定,他們只能接受。農奴的地位非常低下,但他們把自己的命運視為自然的法則。正因為如此,儘管不同階層人民之間的命運如此迥異,但各個階層之間並無惡意。你可以在這個社會看到很多的不平等,但你不會看到人們的心靈會因此而蒙羞。”
但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拆去了所有束縛人們夢想的樊籬。一個人也許生活拮據,在物質方面遠不如人,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從理論上覺得他和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托克維爾寫道:“在美國,我遇到的每一個人,不管多麼窮困潦倒,他們眼裡都寫滿希望,同時心裡無不對富人們的安逸舒適心生妒嫉。”貧窮的國民打量著鄰近街區里的富人們,堅信有一天自己也會過上富人們的生活。當然,他們的夢想並非完全是空穴來風,因為確有不少出身寒門的美國人取得了相當的成就。儘管如此,例外並不代表普遍情況,美國仍然有生活在底層的人們。同先前的貴族統治制度下的窮人不同,美國底層的人把他們差強人意的生活現狀歸咎於期望的泡湯或理想的受阻。
以僕人對主人的態度為基點,托克維爾認為,民主社會與貴族社會對貧窮的看法大相徑庭。在貴族社會里,底層的僕人能泰然地接受他們的命運,用托克維爾的話來說,他們能“愉快地生活,對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同時也不失自尊”。然而,在一個民主社會里,有的只是報刊和社會輿論沒完沒了的鼓譟,讓每個生活在底層的人都相信他們總有機會攀上社會金字塔的塔尖,有機會成為實業家、大法官、科學家,甚至是總統。這種無限機遇的論調在一開始也許能給人一種盲目的樂觀,對那些底層的年輕人尤甚。但在他們之中,只有極少數最優秀的幸運兒才有機會脫穎而出,實現他們的夢想;而多數的人,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他們並不能改變自己的身份,正如托克維爾所言,他們會轉而變得意志消沈,內心極度痛楚,並輕賤自己,同時也憎惡自己的頂頭上司們。
直到18世紀,幾乎在所有西方國家,實施的還是森嚴的等級制度。在這種社會制度之下,除極少數例外情況,社會個體幾無改變自己身份和地位的可能。這種(索爾茲伯里的)約翰和約翰·福蒂斯丘所高度頌揚的社會制度,從各個方面來說,都顯然是極端不公正的,但它卻讓那些社會底層的人們有了一種自在和自由:他們不必將自己同社會中其他的人所取得的成就進行比照,因而,在心理上他們並沒有感到自己嚴重缺乏社會身份,也沒有如今底層人們那種強烈的一無所有和一無是處的焦慮。

在托克維爾對美國進行考察數十年後,對這個問題予以關注的是一個美國人 —— 威廉·詹姆斯。他從心理學的角度探討了這種因社會使每一成員產生無限期望而帶來的困擾。
詹姆斯認為,對自己感到滿意,並不要求我們在任何領域都取得成功。失敗並非任何時候都會給我們帶來羞辱,只有某件事情我們不僅盡力而為了,而且在一開始就覺得此事關涉我們的自尊和成就感,結果卻還是做砸了,這時我們才會覺得羞愧。因此我們對自己設定的目標決定了我們對成功和失敗的解讀。詹姆斯這位哈佛的心理學教授,曾經期望自己成為一位傑出的心理學家。如果不能實現這一理想,他會覺得自己顏面頓失。因此,他承認自己必定會妒嫉那些在心理學方面比自己更有研究的人,並感到羞愧。然而,如果有人能翻譯整部《會飲篇》,而他費盡心思甚至還弄不明白該書的起首幾行文句,對此,他倒不會有什麼不自在,因為他從未立志學習古希臘文字。詹姆斯認為:
“對於我們未曾想去嘗試的事情,就不可用成敗來衡量;既無失敗,何來羞辱?人生在世,我們的自尊完全受制於時時鞭策我們的理想以及我們為理想所付諸的行動,取決於我們實際的現狀同我們對自身期待之間的比率。可以用公式表述如下:

詹姆斯的這一算式清楚地表明,我們對自己的期待往上高一級,我們遭受羞辱的可能性也因此增加一分。因此我們所理解的正常生活決定了我們的幸福指數。再沒有人會比那些不再風光的影星、風頭已過的政客,或如托克維爾所說的不能如願以償的美國人更痛苦了。
這一算式同時也隱含了兩種提升自尊的策略:其一是努力取得更多的成就;其二是降低對自己的期望。對於第二個策略的好處、詹姆斯表述如下:
“減少對自身的期望會使人有如釋重負的快意,這同實現自己的期望一樣,是件值得高興的事情。倘若一個人在某個方面一無是處,而自己仍處之泰然,這將是一種難以言喻的輕鬆。如果有一天我們決定不必費心去減肥,也不再為青春難駐而煩憂,我們的生活該有多愉快呀!我們會說:‘謝天謝地,那些不切實際的念頭終於都見鬼去了!’ 我們給自己增多一份期望,就是增多一份負擔,雖然這也可能給自己增多一份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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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遺憾的是,西方社會並不鼓勵人們去降低對自己的期望或坦然面對人之將老,也不鼓勵欣然接受自己肥胖的事實從而提升個體的自尊,至於貧窮和卑微,則更是不能見容於社會。相反,社會的風向標總在催促我們追求那些上輩人所不能從事的事業或擁有他們無從想象的東西。依據詹姆斯的算式,西方社會過度地抬高了我們對自己的期望,其結果就是足夠的自尊將永無可能實現。
